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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02來源: 信息時報
  2013年1月,菲律賓將中菲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2014年3月30日,菲律賓向仲裁庭提交了所謂“訴狀”。這種單方面提起並強推仲裁的錯誤做法,受到國際法和國際問題專家一致批評。記者採訪的專家紛紛表示,中方對此堅持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有著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賈宇表示,自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包括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和司令礁。菲方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是中菲南海爭端的根源。早在2006年,中國政府就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書面聲明,明確表示對涉及領土主權、海洋劃界和軍事活動等爭端,不接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15部分第2節規定的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而菲方當前提出的仲裁事項實質上是兩國南海部分島礁主權爭端及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劃界問題。
  賈宇強調,從維護中菲雙邊關係和地區和平穩定的大局出發,中國一貫主張通過雙邊談判,解決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主張依據國際法,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協商處理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無論是《聯合國憲章》,還是《公約》,都認同各國的自主安排,鼓勵國家之間爭端應先由當事國協議解決。菲律賓對中國的善意和剋制視而不見,得寸進尺,惡人先告狀,將爭端喬裝改扮,利用《公約》附件七下的仲裁程序,企圖將中國拖入國際仲裁。這是對中國主權的漠視和挑釁。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說,菲律賓提起仲裁程序的行為是對法律程序的濫用。《公約》明確規定了仲裁程序啟動的前提條件是遵循一項基本的國際法原則,即“國家同意原則”。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由任何第三方就此裁決,都是違背《公約》、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曲星指出,菲律賓清楚地知道,所謂的仲裁結果不一定對其自身有利,也不可能對中國產生任何效力,更不可能導致海上實際控制的現狀發生任何有利於菲方的變化,但菲律賓堅持要提交仲裁,無非是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盤算:一是為了影響國際輿論,企圖爭取國際社會向中國施壓;二是為了轉移國內民眾視線,掩蓋自己在黃岩島輕率挑釁招致極大失敗的尷尬處境;三是企圖通過提起仲裁,挑起並炒熱南海爭端,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據《人民日報》
    (原標題:菲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系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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